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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响房产测绘市场化的号角
 

 6月18日,随着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局长苗乐如的一声令下,北京市在全国率先实行的商品房测绘市场化正式启动。今后在北京市辖区内,开发商和业主在商品房面积的问题上,相信谁就可以让谁为自己服务。专家认为,这一举措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将促进房地产业和测绘业更上一层楼。
  市场更加透明
  据了解,这一改革以“京国土房管法[2003]531号”的文件形式出现的。此前,北京市的部分媒体已经把这一消息提前透露。其主要内容包括: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权利申请人持有资质测绘单位实测的房屋面积测绘结果申请权属登记的,市、区县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应予以受理;申请人提交的房屋面积测绘结果,登记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审核后,直接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屋所有权人出售其购买的成套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公有住房,交易后当事人申请房屋权属登记的,所购房屋不再重新测量面积,由买房人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附图复印件,登记部门依据原房屋所有权证中的面积直接填写房屋登记表。
  商品房测绘推行挂牌招标制度。商品房测绘项目可以在测绘服务大厅登记,通过挂牌招标方式选择公示的测绘单位,委托方也可自行选择公示的测绘单位。
  商品房测绘项目实行合同备案制度。项目委托方和受托人合同签订后,受托人应在3日内报北京市房地产勘察测绘所进行备案。
  商品房测绘项目成果实行汇交备案制度。测绘单位受托的商品房测绘项目在完成测绘后,测绘成果交北京市勘察测绘所备案,加盖“测绘成果备案专用章”的测绘成果方可在权属登记时使用。测绘单位使用统一格式的商品房测绘报告,并对其完成的测绘成果质量负责;测绘单位不得将承担的测绘项目转包。
  北京市国土房管局委托市房地产勘察测绘所设立了测绘服务大厅,并将具有商品房测绘资质并经备案的测绘单位在测绘服务大厅公示,公示的测绘单位都可接受委托承担商品房的预测和实测。北京市国土房管局还将对测绘单位建立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目前具有资质的测绘单位有北京市房地产勘察测绘所、东城区国土房管局测绘所、西城区房地产测绘所等26家。
  两个市场都受益
  适应房地产发展的需要。测绘是房地产业开发销售、个人办理抵押贷款中重要的环节之一。这个环节不畅通,将直接影响到整个房地产市场的发展速度和质量。过去,房屋权属登记面积的测绘均由辖区市、区县国土房管系统的测绘部门按属地负责承担,房屋产权人不能自主选择测绘单位,由此也引发过因面积问题产生的纠纷。一位房地产开发企业人士认为,房屋测绘市场放开后产生的竞争将会缩短测绘时间,降低测绘价格,有利于业主尽快拿到房产证。
  促进测绘效率和质量的提高。在原来的测绘体制下,有些测绘中存在测绘结果不准确、服务质量不好的现象和情况。通过改革,提高了测绘市场的竞争、效率、质量和服务,有利于测绘市场信誉度的建立和标准化流程的落实。对于测绘单位而言,彻底落实它们的企业地位,放开测绘市场,引进竞争机制,让测绘单位业化,让他们真正成为市场主体,通过过硬的专业服务为市场服务,以达到自负盈亏,自我发展。
  截止到2002年年底,仅北京市实际住宅面积达到2000万平方米,这其中还没有包括其他商业物业和酒店。因此商品房测绘市场化的步伐就有了更多的象征意义。
  引导观念转变
  苗局长认为,北京的发展是全国的一个缩影。他说,全国都面临着商品房测绘保障的要求,北京的改革和试点会对其它省区市提供借鉴的经验。
  苗局长认为,这种借鉴具体而言,首先是观念上的转变。他说,自己本身长期在国土房管系统工作,对行业保护的惯性有一定的体会。以前是计划经济体制,一个单位买房测量,一个证就行了,公用部分、公摊面积是隐性的。房改以来,对公摊面积的认识和公摊原则包括对经营部位的处理都要有一个认识过程,产生纠纷不仅仅是测量的问题,也有政策不完善的因素。不管怎么说,现在是一套一套房子发证。这种变化,客观上要求我们转变观念。其次从现实的情况看,带有垄断性的体制、企业素质,职业水准的改革都迫在眉睫。只有引入竞争机制,才能提高测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行业的水平。
  加强市场监管
  在谈到行政部门如何保证市场健康发展的问题时,苗局长说,这次改革把测绘纳入到经营和有偿服务的范围,有利于政企分开,有利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落实和深化。通过这种措施,可以进一步理顺测管关系,完善测管体制,使行政主管部门摆脱开发商和老百姓的日常纠纷和投诉处理,更加专注于对测绘企业的管理,对测绘市场的立法,对测绘成果的审查、核对,减少管理环节中的漏洞和政策监管的“缺位”。
  总之,作为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市场化改革,将进一步提高管理体制的效率,更多地参与到市场执法监督中,提高整个市场的质量和效率,创造一个诚实、标准化的市场氛围。

摘自《中国房地产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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