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日起,市国土房产局对房产测绘成果实行新的审核方式,对面积测算不再进行实质性审核,测绘成果质量由测绘单位负完全责任。
新的审核方式在审核内容上作了调整,包括了测绘单位资质、测绘成果内容格式是否完整适用、界址点的准确和适用规范规则是否符合要求4个方面。审核内容符合要求的,测绘成果上将不再加盖“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房屋权属登记测绘资料审核专用章”,代之以出具《房产测绘成果审核通知书》,通知书上标明审核的内容,并明确规定测绘成果质量由测绘单位负责。
新办法最大的变化就是在对面积测算的审核上,不再审核测算的具体内容,只对适用规范、规则版本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查。而此前沿用的审核方式,对建筑部位是否计算建筑面积,如何计算建筑面积,公摊方案的确定以及公摊面积计算是否正确等内容都要进行审核。而过去大包大揽的审核方式,造成这样一种局面:行政主管部门需要对具体测绘成果进行全面检查验证,实际上承担了具体测绘成果的质量责任。
《房产测绘管理办法》颁布后,测绘业务逐渐走向市场。按《办法》规定,房产测绘单位应对其完成的房产测绘成果质量负责。审核方式的变革则体现了《办法》的精髓所在,是房产测绘业务彻底市场化的标志。
在实行新的审核方式后,国土房产局将随机抽取送审件,对具体测绘内容进行全面审核。如果业主对测绘成果有重大异议,行政主管部门也将组织专家,组成技术合议组,重新审核测绘成果。
行政主管部门正考虑实行扣分制,量化对房产测绘单位管理。测绘单位出现的每一次错误合失误都将记录在案,视轻重扣分。如果积分扣尽,在测绘单位申请年检时,将上报主管部门,由发证机关予以降级或取消其测绘资质。市国土房产局将对每个测绘单位建立作业项目管理数据库,实时统计记录作业单位的各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