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受灾群众负担,有关部门决定对受灾群众重建住房的部分服务费予以免收。 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第14号强台风给我省部分地区造成巨大的灾害,许多民房被损毁,灾民重建的任务十分艰巨。为减轻受灾群众的负担,省物价局经与省建设厅商议,决定从8月13日开始至12月31日,对受灾群众重建住房的部分收费予以免收。 具体项目如下: 各地规划和房产测绘机构为受灾群众重建住房提供选址定线和房产测绘服务,免收定线放样和房产测绘费。 村镇规划管理机构向受灾群众重建住房提供的通用设计图纸,免收一切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