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房产办证收费行为,减轻房屋产权人及房地产开发企业负担,我市从8月20日起降低房屋分层分户图测绘收费标准。房屋平面图测绘收费标准比省定标准平均降低了20%;房屋分层分户图测绘收费标准原来住宅商品房每平方米1.80元,现降为每平方米1.60元;非住宅商品房由原来每平方米3元,分别降为工业厂房每平方米1.60元,商住楼每平方米2.00元,多功能综合楼及其他用房每平方米2.60元。房屋分层分户图测绘收费标准降低后年可减轻群众及企业负担100万元。测绘费新建商品房由开发
企业交纳,其它各类用房由产权人交纳。经济适用房、房改房减半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