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苏州市房地产监理处了解到,自今年9月1日起,苏州市实施了《苏州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条例》(下简称《条例》)以来,市民补办车库、阁楼产权登记一直比较踊跃,平均每天都会有近十位市民前来咨询、办理相关事宜,至今已约有近1000套住宅补办了车库、阁楼的产权登记。
根据《条例》统一、明确地规定,自今年9月1日起,开发建设单位在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证明时,应将顶层阁楼及底层车库一并进行申请,而事实上,我市已有部分商品住宅早在两三年前就已将车库、阁楼算进了住宅的产权面积。目前那些没有将车库、阁楼进行产权登记的住房基本上都是建于2000年以前的,这部分住宅面广量大,市房地产监理处曾做过粗略的统计,如果按照目前的速度,完成对这部分住宅的车库、阁楼产权补登记,需要持续几年的时间。
对于产权人而言,补办房屋顶层阁楼、底层车库的产权登记,好处就在于当产权人遇到房屋买卖、房屋抵押、城市拆迁时,个人权益能得到更好的保护。办理阁楼、车库产权补登记时,申请人可以持购买协议、付款凭证、身份证明、房产测绘成果报告、申请登记表等材料申请补登记,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有财产的,还必须夫妻双方携带结婚证或户口本同去办理。无购买协议、付款凭证的须有原开发建设单位的证明。其中单独建造的车库补登记,申请人应当按照新建房屋办理初始登记的要求,提交相关的登记材料。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这部分住宅所附属的车库在当初购买时,60%至70%在购买凭证上标的都是使用权,补办时就需要开发商出示产权证明,目前来看,90%的开发商都能协助办理。还有一部分住宅,车库不是位于住宅楼的底层,而是在住宅楼后面另外建造的一排平房,对这类车库,就需要原开发公司补办产权登记,操作起来难度较大。目前来看,彩香新村、桂花新村、三元新村、街坊改造房小区前来办理车库、阁楼产权补登记的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