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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平面图清绘
 

一、房地产平面图清绘原则
    既要保持图面清晰、美观,又要精确客观反映房地产载体的位置、数量及要素。因此清绘中质量标准为:
    1.清绘房地产分幅平面图图廓线长度误差不得超过0.2mm,对角线长度误差不得超过0.3mm。
    2.清绘房屋及地物地貌时应与原图位置重合。控制点、界址点及界址线应嘲或实测位置为准,与其它地物相遇时,不得移位。
    3,清绘依比例的轮廓符号,半依比例的线状符号和非依比例的独立符号,均应保持其轮廓位置、中心线、中心点的几何精度。
    4.线条要均匀光滑,墨色应黑实光润,各种注记的排列要符合规定要求。
    二、房地产平面图清绘的方法及工具
    1.清绘方法
    (1)着墨清绘法:着墨清绘法依然还是现今阶段清绘房地产平面图的最主要方法,—般有实测原图清绘和原图映绘两种。
    实测原图消绘时,对于聚酯薄膜的实测原图、清绘前应进行清洗去污处理,清洗时,应轻洗轻拭,以保持图中内容的完整清晰。原图映绘是使用聚酯薄膜或透明纸在原图上蒙绘。
    (2)机助成图:计算机辅助成图越来越多地应用到房地产平面图的绘制上来。详见本书有关章节。
    2.着墨法清绘的材料工具和仪器。
    (1)绘图材料:绘图纸、透明纸、聚酯薄膜
    (2)绘图工具:直尺、三角板、曲线板、玻璃棒、小圆规、弹簧圆规、小钢笔、绘图笔、曲线笔等。
    (3)绘图仪器:写字仪、模片。
    三、清绘的一般顺序
    1.内图廓线和坐标格网
    2.测量控制点、界址点
    3.房屋符号,界址线
    4.数字注记
    5.绘地物地貌
    6.绘道路及附属设施
    7.绘境界
    8.汉字注记
    9.接边与图廓整饰
    四、房地产图式的应用
    (一)一般原则
    1.符号的尺寸,房地产图式中符号旁以数字标注的尺寸,均以毫米为单位。符号的规格在一般情况下,线划粗0.15mm,点大为0.3mm。符别非主要部分线段长为0.6mm。以虚线表示线段,凡未注明尺寸的其实部为2.Omm,虚部为1.Omm。
    2.符号的定位范围、定位线和定位点。
    (1)面积符号的轮廓线反映被说明物的范围。
    (2)线状符号《包括权届界线符号)的中心线为被说明要素定位线。
    (3)独立符号中,几何图形符号的几何中心为定位点宽底符号,底线中心为定位点底部为直角形符号,直角顶点为定位点几种几何图形组成的符号,其定位点在下方图形的中心点或交叉点。
    下方没有底线(开口)的符号,其下方两端点的中心点为定位点。
    3.符号描绘的方向和配置
    (1)独立地物符号描绘时除规定按方向描绘外,均应坐南朝北描绘。
    (2)一根为虚线,一根为实线双线符号(如大车道)其方向遵循光线法则,虚线在光辉部,实线在暗影部。如遇拐弯,改变了阴阳向时,仍要顺方向描线至下—地物相交处再进行变换。
    (3)范围较大的面积符号中,以独立符号对范围内植被或地物加以说明时,应根据实地地物的疏密度,合理配置独立符号。
    (4)范围较小的面积符号,中间的独立符号只是对地物性质加以说明,地物位置仍由面积符号的轮廓线表示。
    (二)权界符号的应用
    房地产平面图上,对房屋及其用地的界线以权属单元为单位一一表示。界址点符号的几何中心,界址线中心须是权属界址的实际中心位置,权界符号应用中应注意。
    1.先绘界址点,再绘界趾线。
    2.界址点标志如为界碑、界桩时,还要绘制相应的符号。
    3.丘界线与单线地物重合时,单线地物符号不变,线划粗按0.3mm绘制,(如房屋范围线,道路、围墙—侧等)。
    丘界线与双线地物符号(如围墙符合),双线线划皆按0.3mm绘制,丘界线与组合符号(如栅栏)重合时,丘界线断在组合符号的两端。
    4.房屋范围线除表示权属单元用房范围外,对界墙墙体的归属,根据实际情况还应分别表示自有、共有、借墙等几种权属关系。
    5.对有争议的,界线不清的或无明显标志的界线用虚线表示。
    (三)注记
    用汉字或数字对各种名称和房屋及其用地的房地产要素和数量进行注记时,要求层次清楚,指示明确,不遮盖重要地物,整齐美观,便于阅读。
    1.字体与字级:按图式规定选用字体与字级。
    2.字隔:字隔是指同一名称注记中字与字的间隔,文字说明注记的字隔应根据所指地物与地貌的面积而定,一般情况下,应等距离分布在被说明范围中间的1/3处。数字注记的字隔要求,在保证注记清楚的情况下应尽能排列紧密。
    3.字向,字向是注记各字字头所朝的方向,注记的字向除按屈曲字列对水系注记可垂直于水流方向外,其它(如平行字列,垂直字列和雁行字列)排列方式注记的字向皆应朝上图廓,如图7—8
           
    数字说明注记和面积注记皆为水平排列。如图边长注记时字列要平行于线条方向,字向朝图廓北或西。
    4.字位:字位为注记的文字和数字与被注记符号的相对位置。对独立符号的说明,字体一般在符号的右侧;依比例尺和半依比例尺符号的说明注记时,字位一般在中央。如按一般要求注记的字位影响图中主要注记时,也可酌情移位,但必须保证注记与说明指向的明确关系。
    (四)符号间关系的处理
    1.顺序:当不同符号相交时为了突出主次,按照清绘的顺序,中断后清绘的符号,完整绘制先清绘的符号。
    2.空格:同一顺序清绘的符号,当线性符号与独立符号相交时,中断线性符号,完整绘制独立符号。
    3.共线:当几种线性符号共线时,表示主要线性符号,次要线性符号需要表示时。可以主要线性符号为准,客观表示次要线性符号。
    4.移位:为了清晰表示图式符号所反映地物的形状和相互间位置关系,可采用放大或缩小局部比例的方法描绘符号,或者保持主要符号的位置不变,移动次要符号,但位移量应限制在0.6mm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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