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们做了不少工作,但是,我市的测绘制度还未完善,还有不少问题需要解决,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改革步伐,加大监管力度,堵塞一些管理上的漏洞,更有效地保护房屋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昨日下午,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就本报“房屋面积算个明白”连续报道作出回应,并介绍了即将陆续推出的新的管理措施。此前,记者两次专程来到市国土房产局,介绍了房地产报道中发现的一些情况,就市民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做了咨询。市国土房产局对此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具体研究。昨日下午,有关负责人专门就此作了答复。
问题一:厦门市什么时候可以实现按套内面积计价售房?
答:我们已经开展并完成了商品房按套内面积计价销售的调研工作,正在加快对以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销售政策的配套设计和协调工作,争取尽快报批后出台这一政策,以使房地产市场交易更加透明、公平、简单,从根本上减少面积纠纷案件的发生。
问题二:如何让业主了解房屋面积的构成,特别是公摊部位和具体分摊情况?
答:我们将尽快推行新测房屋面积测绘成果公示和公开查阅制度。近期内将推出新的政策,规定对新申请测绘的项目、测绘成果在审核确认前开发商应将测算资料向购房者公示,经审核确认的房产测绘资料实行对外公开查阅制度。
问题三:大学城开发商让业主自己找测绘单位了解公摊情况,是否合理?
答:如果购房者对房屋面积包括公摊有疑义的,开发商应尽解释的责任和义务。因为对一个项目和项目中的每个建筑单元、每个部位的面积构成、公摊情况、从预售到竣工后实测面积及公摊的变化情况,建设单位是最清楚的,也是建设单位掌握和控制的;同时作为交易行为的卖方,也是有责任和义务如实向买方告知买卖标的的实际情况的。在这方面,开发单位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
问题四:如果对测绘成果有疑义,还可以通过什么途径解决?
答:业主购房,首先应该向开发商了解清楚公摊面积和构成。如果对测绘成果有疑义,应该先找开发商。如果对审核部门的工作有疑义,可向审核机关咨询,由审核机关负责解释。如果不服审核机关的解释和审核结果,可以通过申请测绘成果鉴定或法律途径解决。
问题五:现在有业主担心开发商与测绘单位同流合污,共同坑害消费者。对此,有何防范措施?
答: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测绘单位、测绘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测绘产品质量管理,开展“诚信测绘”活动。如果发现测绘队伍或测绘人员违规现象,作为污点记录并予警告,超过污点允许值的将淘汰出测绘市场;强化测绘队伍和施测人员的质量意识,提高诚信度。按国家《测绘法》等规定,强化施测单位对测绘成果质量承担法律责任,主管部门审查测绘成果的法律和技术规则适用性的管理,加快整合测绘资源,成立测绘信息中心,以强化测绘管理工作,更好地把好审核关;开放测绘市场,凡在省级测绘和建设主管部门取得房地产测绘资质,经过当地工商部门审批,已向本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登记备案(并经公示)的测量单位,经主管部门业务培训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考核后,均可进入厦门房地产测绘市场,开展公平竞争,这有利于业主择优选择更适合于自己的测绘单位。我们还将在全市开展“诚信测绘”活动,发表“诚信测绘宣言”,强化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约束,强化行业自律,接受社会监督,营造诚信测绘的良好社会氛围。
读者有话说
党报,就该这么报道
陈先生(医生):公摊涉及千家万户的利益,我们看完了所有文章,觉得太好了。我认为党报就应该这样报道,只有关心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揭示社会生活中存在的问题,才能促使社会的进步,党报才有威信。
请记者到我们这坐坐
孙先生(振华大厦业主委员会委员):这一组报道我不光是全部读了,还复印了几份。我们的业主委员会已经装修好了,非常希望记者能到我们这里坐一坐,帮我们解答一些问题。
希望政府部门援助我们
李小姐(大学城业主):我曾经给您发过E-mail,也一直在关注这件事的进展。报上说:业主对审核确认后的测绘成果有异议,可向市国土房产局提出复核申请,由国土房产局牵头,组成技术合议组对测绘成果进行复核……希望政府部门能伸出手来援助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