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29日报道“富豪花园千余平方米共用部位被占用”一事后,记者分别采访了市、区房产管理局和开发商金富豪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富豪集团有关人员3月30日出示了富豪花园业主委员会署名和盖章的一份批复,文中同意在B栋和F栋架空层修建车辆停放处,约定“停车费支付看车人工资后,如有盈余,属全体业主共同拥有,用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时间是3月17日。
关于设在J栋和L栋架空层内的馨园茶餐厅和富豪美容美发中心,“1998年曾与业主商量过”,但当时的会议纪要没找着。富豪集团董事长郭连方3月30日表示:凡是未经过小区业主委员会同意占用的共用部位,要重新征求业主委员会的意见,业主说怎么搞就怎么做。
据市房产管理局产权处有关人士介绍,2000年“国家房产测量规范”出台以前,小区共用部位公摊面积的确定一直缺乏标准,有些不应公摊的地方强加给了业主。因此“公摊问题”成为相当一部分楼盘的共性问题。
市房产管理局副局长朱志强就此事要求江汉区房产管理局进行调研,就共用部位公摊的“历史遗留”问题怎么规范、出租所得是建立基金还是归业主所有、如何协调开发商和业主双方利益等进行探讨,为理顺“公摊问题”积累一些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