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家住禾祥西路万禾花园的10几位业主跟我们反映说,他们购买的万禾花园房屋面积缩水现象十分严重,但开发商处理这个问题时一直采取不作为的消极态度,这让他们感到十分苦恼,无奈之下,他们决定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讨个说法。
于红霞是万禾花园的一位小户型的业主,2002年3月,她以每平方米3760元的单价买下了万禾花园这套55.35平方米的住房,住进来以后,她总感觉到面积小得有点不对劲。
万禾花园业主 于红霞说:“第一个感觉就是自己住的时候感觉特别小,因为这属于常识性的问题嘛。50多个平方的话(再缩水)感觉就特别小。”
小于刚开始还有点怀疑自己的判断,但后来一些邻居也陆续产生了同样的困惑。后来他们通过向市土房局了解才得知:他们的房子面积严重缩水了!
万禾花园业主 小王说:“我是55.35平方少了8.04平方。”
万禾花园业主 于红霞说:“这么小的一个房子少了8平方,占的比例非常非常大。”
万禾花园业主 小王说:“作为一个开发公司能够有这么大的胆量给少这么多平方,也是出乎我们的意料。”
厦门天翼律师事务所律师 林晟煦说:“最多有差了14%多,这个也是比较少见。”
缩水8平方,换算起来就相当于业主损失了3万多元!一直蒙在鼓里的业主们纷纷关注起自家的面积来。结果发现,面积缩水的情况在这个小区内相当普遍,有些误差在3%以内,有些则和小于一样损失惨重。
万禾花园业主 金玲说:“我少了2.63个平方。那比例是多少,比例是在3%以内的,我当时是到开发商拿了地籍调查表的复印件,之后所有的业主就几乎拿不到。”
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权籍管理处副处长 叶松林说:“对面积有疑虑,开发商有这个义务提供经过我们审核的资料。
”
业主们说,当时他们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在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条款的选择上都选用了第2种处置方式,也就是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款;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不退房的并且面积缩水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部分房款应予返还,超过3%的部分出卖人应当双倍返还买受人。
万禾花园业主 金玲说:“非常想从协商这个角度大家和和气气把这个事情解决掉,最后我到那边去了一个多月,开发商最早一次接待我们的人就说这钱不退还给你们。那我说你有什么道理?那他一直说他就是不退的,那后来我当时不懂就跑到房管局到相关部门去了解这个情况。”
金玲从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了解到,万禾花园实际测量面积已经通过了他们的审核确认,无论是面积缩水还是增加都应该以合同约定为准来执行。
房管部门介绍,厦门从2001年6月份开始施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开发项目竣工验备案后,开发单位向房管部门申请地籍调查,获准后可以自行委托我省四家有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测绘。测绘单位的测绘行为受国家房产测量规范和行业标准的约束,测量结果受房地产主管部门的审查和监督。万禾花园的测量结果出来后,万禾房地产曾经就公摊面积申请过重新计算,但是房管部门经过审核认为整个测量程序符合规范,计算也是准确的,因此驳回了开发公司的请求。
万禾花园业主 金玲说:“我又打电话,他们(万禾公司员工)说跟老板反映之后再怎么处理再怎么告诉我们,我们又一直在等他们,等了之后还是没有一个结果。”
万禾花园业主 于红霞说:“我们大概我本人自己找了两趟,其他的业主他们大概也找了有三到四趟,开发商第一就是躲避,第二就是不理,第三就是敷衍。”
万禾花园业主 小王说:“开发商的意见就是:我们也知道这种事情,但是现在没有钱。他竟然会这样说出,你们感觉开发商目前的经营状况是没有钱吗?不是的,据我们所知,开发商已经有两个房地产的项目正在建设和正在出售。”
业主们说,万禾房地产公司的老板林和平最近开发的项目还有富山女人街、万禾春天等,不过每个项目都注册了不同的项目公司。据说销售还很不错,但是对于万禾花园的这些售后问题,他们却采取了拖延的消极态度。
12月9日上午,记者来到万禾房地产公司采访,没想到吃了一个闭门羹。
记者:“我想了解一下这个情况。”
万禾房地产公司员工 说:“现在办公室只有我一个人在,我也不知道那些事情。”
记者:“那我上来,你让我上来一下吧。”
员工说:“只有我自己一个人在。”
记者:“你让我上来一下。”
员工说:“我要出去了我也要出去了……(关掉)”
记者好不容易才绕过门卫来到位于8楼的万禾房地产公司所在地,眼前的情景却让人大吃一惊。这一层共有三套住房,根本就没有万禾公司的任何标志。在住户的指引下,记者按了其中一套的门铃,没人开门。记者又来到了9楼的一套房间,据说这个地方就是万禾房地产公司的工程部。
记者问:“当时在设计的时候怎么会差异这么大?”
厦门万禾房地产公司工程部 老张:“这个我也不清楚。”
记者问:“您是工程部的怎么不清楚?”
老张:“工程部我是给他看电话。”
记者问:“那谁清楚?”
老张:“原来一个黄工现在可能出差出去。”
记者问:“还有谁负责?”
老张:“现在那个总工可能也是刚调来,现在就是按照那个规定,合同定的,就是缩水面积跟那个不符合的,以房地产局测量的算,在3%里面的互相不补,超过的部分该收的要收,该退的要退。就是这么一个样子。”
记者问:“你们坚持这个原则来办的?”
老张:“当然坚持这个。”
记者问:“业主来找你们的时候也是按照个答复?”
老张:“业主到这边倒是没有来过。来我这边没有来。”
记者问:“你们还有的办公室在哪里?”
老张:“在8楼。”
记者问:“8楼是什么部门?”
老张:“就负责这个部分的人。”
记者要求老张帮忙联系8楼的负责人,但是电话没有人接听。记者试图联系公司法人林和平,但老张说他没有老板的电话。
业主们说,这样的躲避和推搪是他们经常遭遇的,即使是思明工商分局12315介入调解也没能处理好这起纠纷。
思明工商分局12315投诉台台长 张宝鸿说:“我们也很重视,也派了专人进行调查和调解,经过调解,多次与万禾房地产联系,均打不同他们的电话,找经办人,经办人说要找领导,领导的电话也打不通,后来的话我们因为这个案件比较复杂,第二我们没有裁决权,后来我们建议他走集体诉讼的渠道。”
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勘丈科负责人 李为民说:“因为这是纯粹的民事行为,哪个行政部门也好,对这种也很难发挥什么作用。”
据了解,现行的新建商品房买卖大都是采用预售的方式,因此,暂测面积和办理产权时的实际面积之间存在误差,应该说也是很正常的。而这件事中不正常的地方在于:既然双方已经签定了正规合法的购房合同,对这部分的责任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的约定,那么开发商又为什么对业主们、对有关部门的调解、对媒体的调查采访采取这样的消极回避的态度呢?!如果开发商能够积极地按照合同履行其应该履行的责任和义务,那么万禾花园的业主们又何必被逼无奈走上集体诉讼的道路呢?!目前,思明区人民法院已经正式立案受理这起案件。
就在这一调查采访准备播出之前,记者接到了开发商工程部周经理的电话,他以个人名义私下向记者表示,公司方面应该会按照合同的约定向业主退还房屋面积缩水部分的房款,但这位经理同时也明确表示,他不能代表公司向业主和社会公众做出退款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