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下午,《贵阳晚报》有关购房话题的“星期天服务热线”,引起了不少读者的关注。在热线中,热线嘉宾——贵州民族学院法律系党总支书记、法学教授陈小平,贵阳市产权监理处副处长王兵,就签订认购协议和购房合同时要注意的问题,以及处理违约责任、公摊面积等问题时应注意的事项,与市民进行了广泛的交流。
购房应注意的问题
问:看了某楼盘的商品房后,觉得户型、环境等条件还不错,准备掏钱购买,应该要注意哪一些事项才不会落入“购房陷进”?答:购房者不应该只考虑房屋、环境等硬件条件,觉得满意就匆忙作出购房决定,还应该考虑一些其他条件。
大致来看,购房者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购房者应该到有关部门查询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资信情况、背景,或者通过周围的亲朋好友、同事等尽可能大的人际圈获知其销售口碑,以此查证买房后是否会带来不必要麻烦,对房开企业形成一个综合评价。
同时,在签订购房合同前,购房者要与房开商签订认购协议,并交纳一定数额定金,但一些协议上写明“如不买房将不退定金”,对此购房者要多留心,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其次,要仔细阅读房开商提供的相关销售资料,对一些过于华丽、夸大的词汇,比如距××处几分钟等,要有一个理性认识,为了避免不会因这些宣传误导而引起损失,购房者最好将资料中的一些影响购房的重要内容写入合同,或者直接把宣传资料作为合同附件;最后,在一些购房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对责任约定不清楚,比如合同中对房屋交房条件约定不明,如果事后水电不通影响入住,那么购房者很难通过合同维权。
关于房产证的办理
问:我在某楼盘购买了一处现房,现在入住已经一年多了,房产证却迟迟拿不到手。听朋友说,如果是购买现房,办理房产证应该没有问题,可房开商一拖再拖实在让人费解。答:房开商办理了预售许可证后销售的是期房,办理了商品房注册证(即大产权证)后销售的才是现房。由于许多购房者不了解这一情况,房开商往往告称,已建好可以入住的就是现房,这是对购房者的误导。
其实楼房即便达到入住条件,并不表明购房者就可以尽快拿到房产证,因为如果房开商在建造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就不可能办到商品房注册证,继而购房者的房产证也就会受到影响。
只要房开商相关手续齐全,房屋在交付使用后90天内即可拿到房产证,超出这一期限的,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只要没有经过一审、二审,购房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开商赔偿损失,但购房者应特别注意,目前经济适用房还不能适用于这一条规定,必须通过行政渠道解决拖延办证的问题。
公摊系数有何规定
问:我购买一套房子后,房开商一直拖延办理房产证,而且还称,因为公摊面积变大,购房者必须要补交一定数额的房款。对此,小区的购房者纷纷提出要求,让房开商就公摊部位、面积等问题在公共区域张贴公示,但房开商拒绝此要求,不知购房者是否有此知情权?另外,我们小区的公摊系数怎么和其他类似小区的不一样?答:购房者如果对房开商所说的公摊面积变大产生异议,有权要求房开商对公摊的相关问题做出公示,以便了解合法权益是否被侵害。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面积误差比在正负百分之三以内,双方相互补差,超出这一范围,则另作其他处理。为此,购房者详细了解公摊,可以监督房开商是否违规。另外,一些购房者误以为公摊系数有统一规定,其实不然。由于每栋房子的结构、配套等标准不一样,公摊系数就大不相同,具体数值和比例应该由测绘部门最终确定,房开商不可能代为事前认定。
质量问题怎么界定
问:我买了一套房屋,房开商交付使用后,发现部分墙体有开裂现象,其他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子也存在类似情况,对于这种危房,该怎么办?答:购房者往往认为墙体开裂等情况,商品房就是危房,这是一种认识上的偏差,必须由质检部门做出系统检测后才能得出是否危房的定论,并以此依据直接向房开商索赔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来说,购房者遇到这种情况比较心焦,为此,最好在事前让房开商出具质检合格证和备案表,表明房屋质量已经达标。问:办理完房屋交接手续后,我发现房屋的套内面积似乎要小些。因为我是办理按揭贷款买房的,现在产权证不在自己手中,我如何才能判断房屋面积没有缩水?
答:楼房修建完毕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前,房开商应该找房产测绘部门对楼房面积进行测绘,每一套房屋的面积大小都会被标注在图纸上,房开商应该向购房者提供该图纸,以便核对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