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套内面积计价的零公摊的所谓公开、透明只是表面现象。只做套内面积计量虽然简便易行,如果开发商把不属公摊的面积打入套内成本,购房者吃了暗亏,还打不出喷嚏。其实共有面积的计量分摊并非那样复杂、那样难。
我认为商品房的套内面积和共有面积还是应该分别计量为好,理由有三点。
1,按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和重庆市土地房屋管理局根据国家标准,《房屋测量规范》制订的《重庆市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划补充规定》(2000年8月1日起执行)计量,有足够的权威性,并不需要多少专业技能。
2,当购房户入住在半数以上时,即应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可首先查清共有面积项目并进行实测。套内面积按不同户型,不同方位各选测2—3套即可。一幢套内面积原为29619m2的大楼经实测调为29421m2,减少0.634%;公摊面积由4179m2调为4028m2,降低1.029%。这一结果最终得到业主开发商认可。
3,套内面积加分摊面积才能完全体现房屋的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单以套内面积则不能。从长远着想,这一点不能忽视。比如房屋因种种原因需折除重建,势必会因公摊面积不明确而引起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