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测绘,可分为房地产基础测绘和房地产项目测绘两种。房地产基础测绘是指在一个城市或一个区域内大范围、整体地建立房地产的平面控制网,测绘房地产的基础图纸——房地产分幅平面图。房地产项目测绘是指在房地产权属管理、经营管理、开发管理以及其他房地产管理过程中需要测绘房地产分丘平面图、表、册、数据等开展的测绘活动。房地产项目测绘与房地产权属管理、交易、开发、拆迁等房地产活动紧密相关,工作量大。其中最大量、最现实、最重要的是房屋、土地权属证书附图的测绘。本文所议的房屋测绘成果即指房屋权属证书附图的测绘成果。
一、 测绘成果的检查、验收制度
房屋权属附图的测绘是一项十分细致而复杂的工作,其测绘成果则是处理各种产权纠纷,确定产权归属的法定基础资料。为保证成果质量,须建立正常的质量检查验收制度。根据目前各地房地产测绘大队由房屋产权管理部门代管的机构设置现状,测绘成果应实行“二级检查、一级验收”的质量检查验收制度。“二级检查”制度中,“一级检查”由测绘大队专业技术人员在现场作业后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按执行的《房产测量规范》和有关技术规定对作业人员的测绘结果进行全面检查;“二级检查”由测绘大队或产权管理部门负责测绘成果审定的工作人员对作业人员的测绘结果进行再一次的检查并最终确认后进行,一般可放在权属登记的审核环节,由负责权属审核的工作人员根据权属登记类别、现场勘查结果进行验收,确认无误后提出审核意见。
测绘成果的质量考核与监督工作应定期开展,考核可以采取全面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的办法。“二级检查”制度,可作为测绘机构内部的质量考核,成果资料的“一级检查”按100%的比例进行,“二级检查”可按10—20%比例进行实地复测,对检查的结果进行记录形成检查台帐,作为内部考核的依据。“一级验收”制度则作为测绘管理部门,如产权登记部门对测绘机构的办事质量的监督,如放在审核环节,可按100%的比例进行验收,产权登记部门的专门质量监督机构可按20%的比例有重点地随审核人员现场勘查、抽验,对验收质量记录在册,作为对测绘机构办事质量考核的依据,也可为测绘资质年检初审提供依据。
建立测绘成果检查验收制度和质量考核制度可以大大减少测绘误差,提高测绘的准确率,确保测绘成果质量。
二、 测绘成果资料的整理与归档
测绘成果资料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1)房地产测量技术设计书;(2)成果资料索引及说明;(3)控制测量成果资料;(4)房地产原图和图形数据成果;(5)房屋及房屋用地调查表、界址点、坐标成果表;(6)房屋、土地面积测算技术报告书;(7)技术总结;(8)检查验收报告;(9)其它有关成果资料。测绘部门应建立专门的测绘成果档案资料,按档案管理的要求归档、整理、编号、上架,形成测绘成果电子档案和实物档案。同时还应建立资料台帐,检查验收台帐,成果利用台帐。
三、 测绘成果资料的再利用
房屋测绘成果资料的再利用,是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变更登记过程中测绘成果资料的再次利用,即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权证附图,因权属发生转移或变更而重新测绘、配图的一个过程。在房屋所有权登记过程中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